王灵镇开展烟花爆竹“打非治违”专项整治工作通告
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、经营(零售)、储存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严防事故发生,经研究,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“打非治违”专项整治行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
二、整治对象
王灵镇镇域范围内非法生产、经营(零售)、储存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
三、整治重点内容
1.无证、许可证过期生产、经营、运输烟花爆竹,以及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;
2.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经营,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或销售点;
3.城乡结合部、城中村、出租房屋、废旧厂房、封闭式院落、废弃养殖场、集贸市场等非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烟花爆竹行为;
4.违反烟花爆竹经营“两关闭”“九严禁”行为;
5.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烟花爆竹生产活动;
6.违法经营销售礼花弹等A、B级产品,以及销售标识标牌不全、包装不完整、无生产日期烟花爆竹产品;
7.批发企业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的单位或现个人批发烟花爆竹,零售店(点)从无证、非法经销单位购进烟花爆竹以及跨区域经销烟花爆竹;
8.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期限予以整治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、销售点;
9.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、抗拒安全执法,以及非法用工、无证上岗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、销售点;
10.现场管理混乱、存在“三违”、“三超一改”行为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、销售点;
11.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、责任不明确、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、销售点;
12.无证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、半成品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运输;
13.违规运输黑火药、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、火线混装运输;
14.运输的烟花爆竹产品运输包装不符合《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》规定及未粘贴流向标识码烟花爆竹产品;
15.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或配送烟花爆竹产品;
16.在禁止经营、燃放区域经营、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。
特此通告。
中共王灵镇委员会
王灵镇人民政府
2018年1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