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拟确认吴勇安、董志强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

2022-10-10 21:45:27   来源:    阅读:    参与评论:0A+A-

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


为弘扬社会正气,鼓励见义勇为,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,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办法》及《南宁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》,经中共宾阳县委政法委员会、县公安局、县财政局、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审查,拟确认吴勇安、董志强见义勇为行为(事迹附后),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。
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,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中共宾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反映。
办公电话:0771-8252259;
联系地址: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路201号(县委政法委506室)。

中共宾阳县委政法委员会
2022年10月9日


吴勇安、董志强见义勇为主要事迹


2022年8月13日下午18时50分许,在黎塘镇中营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。一辆蓝色箱式货车在撞倒一辆电动车后,未曾停下,仍加速行驶。当时路边的群众意识到此车辆交通肇事逃逸,正在附近做抖音直播的吴勇安、董志强等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,于是吴勇安、董志强立马大声呼叫示意该车停下。肇事货车不但未停,还加速行驶,又撞翻一辆搭载着三个小孩的电动车。为了有效制止事态的发展,保护更多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,防止更多的人受伤,吴勇安、董志强等人不约而同的采取行动逼停该肇事货车。吴勇安拔腿奋力追赶,边追边喊边示意肇事货车立即停车,一路追赶肇事货车;吴勇安、董志强想方设法通过言语逼停肇事车辆。直追至黎塘工会门口时,肇事车辆开始减速停车。吴勇安第一时间冲上去关闭货车引擎并将肇事司机从车上拉下来,和随后赶到的董志强合力将肇事司机控制,交给赶到现场的民警。

吴勇安、董志强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奋不顾身逼停肇事车辆、控制肇事司机,避免了更多伤害的行为,展示了中华民族大无畏精神和匡扶正义的传统美德。他们在他人遭遇危难时,敢于出手,勇于斗争的行为,体现了见义勇为精神,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值得我们学习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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