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县人民法院黎塘人民法庭联合黎塘镇人大、司法所,成功诉前调解了4起总标的额近170万元的买卖合同系列纠纷。
原来,广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10名买受人因饲料款而产生争议,买受人因多种原因迟迟不予付款,广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多次催款未果遂诉至法院。在了解具体案件情况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,黎塘人民法庭立即启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,邀请黎塘镇人大代表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等参与调解,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,引导双方进行理性沟通,寻求和解方案。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,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诉前调解协议,并向黎塘人民法庭申请确认诉前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。
此次诉前调解,黎塘人民法庭充分发挥“法庭+”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积极作用和人大“三官一员”工作站入驻的优势,邀请了解当地情况的人大代表和司法所参与调解,实现“1+1>2”的协同效应,不仅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、减轻当事人诉累,也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节约了司法成本,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 (覃钰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