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县“代理妈妈”尖岭支队荣获“广西壮族自治区巾帼文明岗”称号

2018-08-09 11:47:01   来源:覃洁嫄    阅读:    参与评论:0A+A-

  最近,我县“代理妈妈”尖岭支队成功争创“广西壮族自治区巾帼文明岗”。

“代理妈妈”尖岭支队成立于2015年,是一个民间志愿团队,目前已有25位成员。她们积极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,发动村中各种力量,通过文化宣传、劳动合作等方式营造村庄文明风气,并联合“八桂之秀义教队”对村中留守儿童的生活、学习、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“一对一、一对多”帮扶,成为留守儿童的“监护代理人”,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。

据悉,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县妇联积极响应上级妇联号召,深入开展2018年自治区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。“代理妈妈”尖岭支队成功争创自治区巾帼文明岗。今后,县妇联将进一步提升“代理妈妈”服务品牌,继续发展壮大“代理妈妈”志愿者队伍,着力推动“代理妈妈”结对帮扶活动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,形成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。同时加大文明岗创建力度,使“巾帼文明岗”发挥更大的示范带动作用,成为促进妇女发展的有效平台,引领妇女再创新业再建新功。(覃洁嫄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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